這段新聞應該是今日香港ACG界或者是腐女子界的熱門新聞吧?
歧視啊,這個絕對是對我們這些喜歡動漫甚至是喜歡BL女生的歧視,也是很過分的一網打盡。
不喜歡逛街打扮,少與外人接觸,喜歡在家玩遊戲、看動漫,尤其沉迷「boy's love」小說和漫畫,這些形容都已經過時了啦,還有這些也是干物女家裡蹲的特徵吧?
 
絕望啦!
經過傳媒種種的的渲染,
喜歡BL的是腐女子,
喜歡動漫的是宅女,
斷絕社交,平時不喜歡打扮,不要戀愛的是干物女,
戀愛至上的卻是花痴女/ 姣婆,
可是稍微懂的打扮,喜歡品牌的卻被稱為港女,
我們女生還有甚麼社會地位呢?
 
喜歡BL有錯嗎?
即使是因為過度沉迷BL而令到性取向有偏差,一般女生都不會偏向百合那邊吧,
我自己是雙性戀的,所以可能不適合說這些,
但身為腐女子,在腦海裡面通常都是只有男男愛情/性愛吧? 那樣跟日常生活戀愛沒有衝突啊。
 
傳媒,你們寫的東西實在太委曲事實了。
雖然我也是讀傳媒語言出身的,也知道這些是必要添加的內容,不過渲染程度,與及負面的方向太超過了。
 
難道與ACG有關的都沒有良好的影響嗎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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